8月6日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慈善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启动会议。会议通报了执法检查方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,听取了有关政府部门情况汇报。

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执法检查工作要求,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,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、侯君舒任组长,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有关全国人大代表、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、市人大代表。

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慈善法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、慈善组织设立和发展情况、慈善信息公开情况等七个重点方面进行。执法检查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慈善法落实情况社会调查。(王斌)

发表评论

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*标注